有多少人曾在填表时,理直气壮地在“兴趣爱好”这一栏写下“听歌”二字?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们都爱听歌。怀旧的、小清新的、欧美的、古典的,各种风格各种语言,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只是,听着听着,你突然有了一种很逆天的感觉:那些歌词听不懂的歌,貌似更好听!今天,同样有此感的壹读君就来和你聊聊,为啥我们连歌词都听不懂,反倒觉得更好听?
“能指”与“所指”的距离
壹读君(yiduiread)不打算用“距离产生美”这种烂大街的原因来敷衍你。不多说,先贴一个例子:
M2M的“The Day You Went Away”是这样的——
Well I wonder could it be
When I was dreaming about you baby
You were dreaming of me
Call me crazy, call me blind
To still be suffering is stupid after all of this time
Did I lose my love to someone better
And does she love you like I do
I do, you know I really really do
如果你不记得了,壹读君帮你↓
王心凌的《第一次爱的人》是这样的——
灰色的天你的脸
爱过也哭过笑过痛过之后只剩再见
我的眼泪湿了脸
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竟然是这种感觉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
失去爱我们就要~ 就要
一点点慢慢的死掉
大家都知道两者是原唱与翻唱的关系。
作为一个成熟而内秀的人,对于《第一次爱的人》歌词的直白与露骨程度,壹读君就不想说什么了,不过,说实话,自从英语过四级后,壹读君就再不觉得“The Day You Went Away”比《第一次爱的人》好多少了。
可是,如果非要在这两首歌之间做一个选择,壹读君会毫不犹豫地抛弃《第一次爱的人》,因为它“俗”得太直白,而《the day you went away》多多少少有点“朦胧美”。
不过,这个朦胧美是怎么来的呢?这就是能指与所指在搞怪了。
比如,“灰色的天你的脸”作为一种概念(也就是所指),伴随音乐钻进耳朵后,我们会自动脑补出与之对应的物质形象(也就是能指)——阴霾的天空,模糊远去的脸,然后牵引出我很down的心情。简单直白,千篇一律。
但用英语表达出来就不一样了。比如“call me crazy call me blind”,ok,你大概知道是“叫我疯狂,叫我盲目”,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叫我疯了叫我瞎”(谁知道女主会不会因为分手哭瞎双眼)……
但你总归是要先把这句英文词(所指)转化为你明白的中文(能指),然后再根据中文(所指)去脑补对应的画面和情绪(能指)。经过这一路颠簸之后,“call me crazy call me blind”尽可以变成一千个听众脑海中的一千种画面,根据个人喜好,任君挑选。
全世界人民都来共情
可是,这难道能让人在连词都听不懂的情况下听到流泪?壹读君告诉你,真不是矫情,是共情。
音乐表达的情绪80%取决于调式、音高、节奏、连续性等因素。比如,在以西方十二平均律调式创作格式的调式基本划分中,音高以“do-re-mi-fa-so-la-xi”音程排列的大调音乐在听觉效果上明亮开阔,可以明显激活左侧额叶相关脑区,表现出更多的正性情绪,而以“la-xi-do-re-mi-fa-so”音程排列的小调音乐则听起来曲折婉转,更强烈激活右侧额叶相关脑区,表现出更多的负性基调。同样的,中国五声调式音乐中的宫调更多与正性情绪相关,而羽调与更多的负性情绪相关。
好吧,这些都太专业了。通俗说来,就是:平均音较高的旋律让人感觉开阔兴奋,反之让人压抑消沉;平滑整齐的节奏通常让人感到安稳和幸福,反之让人曲折纠结;小节幅度较大的旋律,让人觉得流畅舒缓,反之让人紧张担忧;和谐音程产生美感,不和谐音程让人颤栗惊悚。
举个例子。阿黛尔的“Someone Like You”,唱哭过不少人。下面跟着壹读君的脚步来重温一下↓
前奏很柔缓,伴有重复,阿黛尔一开始歌声也很平缓,音域也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偏沙哑的嗓音透露出淡淡的忧伤。进入副歌部分,阿黛尔的歌声上升了一个八度,音量也提高了,与此前平缓的旋律产生明显冲突,交感神经也因旋律偏离我们的预期立即紧张起来,心跳加快、鸡皮疙瘩汗毛开始起反应;再加上从头到尾,背景音乐中都有密集的钢琴伴奏和阿黛尔低沉沙哑的嗓音,悲伤压抑的调调蹭的一下就上来了。
然后,在流露在曲调、嗓音中的悲伤被你感知到后,你就开始“策反”自己,科学来讲叫协同化倾向。也就是说,你会根据歌手传达出来的基本情绪进行自我调整,让感知、情绪、动作都与歌手靠拢,比如伴随哼唱、拍打、模仿歌手的面部表情或者是在悲伤的氛围中慢慢坐下来。
而这些动作都将通过肌肉运动反馈机制激活全身的情绪情感体验,然后悲伤的情绪就爆满小心脏。这就和我们要随地球自转形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跟随社会主流生活模式制定自己的人生计划一样,最终的理想结果表现为演唱会上万千歌迷随歌手挥动荧光棒的场面。
曲子和听众既然如此沟通无障碍,还劳神费心地配词干啥呢?大家都听纯音乐不就好了吗?
虽然,我们可以简单把听不懂歌词的歌当做纯音乐,但不同的是,没有听懂的唱词其实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扮演了乐器的角色。而人的声音恰好又是人本身最享受的乐器。所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声乐自然抒情的音色能带给人亲切自然的感受。
比如某手机品牌曾经有一段广告,为了体现手机的完美,配了一段名为《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的音乐,从头到尾歌词只有“dalen dalen dalen dalen dalen dalen da……”壹读君当时就觉得特别好听,现在想想,肯定也比去掉“dalen dalen”只剩钢琴伴奏要独特很多。
别误会了,你能听懂的只是中文歌词而已
不过,听不懂歌词的歌真的更好听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在歌唱比赛中,歌手大多会选择听众能听懂的歌曲,这又是为什么呢?
如果你没有把壹读君上述解读误解为“听不懂歌词的歌更好听”的话,这个问题就不需要回答了——听得懂和听不懂与好听与不好听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充分或者必要的联系。歌词只是在乐曲营造的氛围下讲了一个故事。
只是,这个故事一定要讲好。
音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其实是个很专业的问题。只有在经别人解读后,我们才知道原来有个神曲规律,而我们日常听到的许多歌走的都是神曲路线,但对于四行五言文字,我们扫一眼基本上就知道是不是打油诗。所以,一首曲子摆在我们面前,只要它不违反“基本的人类情感和价值取向”并顺带贿赂一下听觉规律,我们都不会持过多微词,但是,如果一首词没写好,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这其实是一个概率问题。一首歌,曲子你很喜欢,那么听得懂歌词和听不懂歌词的差别就在于,听得懂歌词让你有一半的可能感到失望。这就又回到能指与所指的问题上了。曲子表达了情绪,歌词框定了故事,当你由曲子引发的想象和歌词产生了“协同性”无法解决的矛盾时,就会因为认知失调感到不适和焦虑。这和看过小说后再看翻拍的电视剧类似,不到位的翻拍和不完美的唱词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增加减分项。所以,如果没有歌词是0分,有渣歌词就是-1分。
最后,壹读君还要说本文最重要的一句话:你确定当你说“听不懂歌词的歌更好听”时,不是在委婉地表达对中文歌(大多数人唯一能听懂歌词的歌)的不满情绪?
作者:学唱歌网